龙口新花花生油加工有限公司浓香花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3

  建设项目名称:龙口新花花生油加工有限公司浓香花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龙口新花花生油加工有限公司

  验收时间:2026年4月9日

  主要内容:龙口新花花生油加工有限公司2023年5月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建设了龙口新花花生油加工有限公司浓香花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1月13日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龙环报告表[2023]45号”。2024年12月底厂房设备建设完成,建设过程中新增1台振动筛及配套的脉冲除尘器,导致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增加。2025年4月企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重新报批,2025年8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以“龙环报告表[2025]39号”对重新报批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项目建设1条花生油生产线、3台油暂存罐、6台不锈钢储存罐、1条灌装生产线、1台振动筛、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本次验收完成后,设备总产能为年产食用油量13700t。

  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12月,竣工时间为2024年7月,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28日,验收现场监测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1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验收结论: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